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4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50)全文刊登于2026年10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50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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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其中:第1项议案详见《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第2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
3、议案1为累积投票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会议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9:00一11:00,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0月2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电子邮件:jdxc@jiu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6500)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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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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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次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对上述议案表决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则视为对该议案弃权;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