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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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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6年10月19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原激励对象中有4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09.48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6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19.781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5,943人调整为5,523人,股票期权数量由5,806.832万份调整为5,177.5707万份,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629.2613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6年10月19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5,522名激励对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523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次可行权数量为0份)可在2026年10月20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至2027年10月19日期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78.8947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21.86元/股(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基于对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和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自身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秉持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审慎讨论评估后,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关联董事姜滨先生、姜龙先生、段会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5年5月9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6,302人调整至5,972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6,806万份调整至5,971.652万份,并同意以2025年10月20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22.21元/股调整为22.06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5年11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5,943名激励对象授予5,806.832万份股票期权。

7、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2.06元/股相应调整为21.86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5,943人调整为5,523人,注销629.2613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5,806.832万份调整为5,177.5707万份。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4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09.48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6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19.781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629.2613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5,943人调整为5,523人,股票期权数量由5,806.832万份调整为5,177.5707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522名激励对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523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次可行权数量为0份)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578.8947万份,行权价格为21.86元/股(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5年5月9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6,302人调整至5,972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6,806万份调整至5,971.652万份,并同意以2025年10月20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22.21元/股调整为22.06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5年11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5,943名激励对象授予5,806.832万份股票期权。

7、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2.06元/股相应调整为21.86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5,943人调整为5,523人,注销629.2613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5,806.832万份调整为5,177.5707万份。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330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6,302人调整至5,972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6,806万份调整为5,971.652万份。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10月2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972名激励对象授予5,971.652万份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授予登记完成日期间,有29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5,972名变更为5,943名,数量由5,971.652万份变更为5,806.832万份。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2.21元/股调整为22.06元/股。

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2.06元/股调整为21.86元/股。

202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5,943人调整为5,523人,注销629.2613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5,806.832万份调整为5,177.5707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价格:21.86元/股(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3、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4、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共5,522人(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523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次可行权数量为0份),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578.8947万份。

5、行权期限:2026年10月20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7年10月19日期间的交易日,其中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56,374.64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2,578.8947万元,资本公积金增加约53,795.74万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25,788,947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重大影响。

十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和其他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月20日,歌尔微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

202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歌尔微已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

上述分拆及其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对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和歌尔微自身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秉持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审慎讨论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后,歌尔微将作为公司的子公司,继续在传感交互和半导体等领域内积极拓展业务。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影响公司和歌尔微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与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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