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临时股东会审议购董高责任险议案 同意比例92.36%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0月12日14:30在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智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2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4,666,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9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0人,代表股份34,666,0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94%。中小投资者共221人,代表股份34,666,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9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2018295股 | 92.36% | 2475043股 | 7.14% | 172800股 | 0.50% | 126341450股 | 通过 |
| 1.00 | 《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2018295股 | 92.36% | 2475043股 | 7.14% | 172800股 | 0.50% | 0股 | / |
关联股东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杨勇萍对《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126341450股。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金剑律师、赵熙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