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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志超因违规操纵管理船舶被东莞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彰显水上安全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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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莫志超因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操作规则的相关行为,被东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船员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员从业相关的资质核验、作业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校验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莫志超
违法案由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22030195-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419*******2872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2
作出处罚机关东莞海事局

本次东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莫志超,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30195-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9*******2872,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东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莫志超成立日期2007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莫志超,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象州县大乐镇大乐街16号。


事件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对船员莫志超的千元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船员操作违规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的主体经营资质、核心业务开展与重大资产变动,对关联航运主体的日常运营未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也未触发相关行业的重大合规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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