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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某诉嘉柯物业物件脱落损害责任纠纷案11月13日开庭将厘清物业服务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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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官某作为原告,以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上海嘉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1月13日9时在七宝第六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涉事物业管理方的责任界定与后续相关服务权责梳理,也为同类物业场景下的损害责任判定提供了公开的参考案例样本。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官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嘉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3 09:00:00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庭七宝第六法庭
案号(2026)沪0112民初42924号
承办部门七宝人民法庭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正式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嘉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纠纷场景为物件脱落、坠落引发的损害责任认定事项,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2民初42924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1月13日,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诉金额,后续该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明确涉事物业管理主体在对应场景下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也将对其后续的日常物业运维管理流程优化形成直接指引。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嘉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吴佳胤,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450号2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吴佳胤90%452040-12-01
金叶10%52040-12-01

点评分析
本次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涉诉,将明确上海嘉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应场景下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厘清其服务权责边界。作为微型物业企业,该案结果也将直接指引其优化日常运维流程,补全管理漏洞,同时也为同类物业场景的责任判定提供公开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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