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诉两公司侵权案11月12日开庭 检视平台版权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作为原告,将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本部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王某,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11911号,本次开庭属于常规民事诉讼庭审程序。该诉讼事项将对涉事两家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合规运营情况带来进一步的司法检视,也为网络视听领域的内容版权保护提供典型参考样本。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2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部第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1911号
承办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庭
主审人王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中,原告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是国内主流影视内容制作与传播机构,拥有大量正版影视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完整版权权益,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国内头部互联网视频平台的关联运营主体,本次纠纷围绕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益归属与平台传播合规边界展开,目前暂未披露涉案作品的具体名称与索赔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2日正式开庭审理,后续庭审进展与裁判结果将直接影响网络视频平台对正版影视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也将为国内视听行业的版权保护体系完善提供重要的司法实践参照。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属于常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将对两家涉事视频平台关联公司的版权合规运营形成直接司法检视。案件围绕内容传播的合规边界展开,后续裁判结果不仅会调整平台正版影视内容的使用规则,也将为整个网络视听行业的版权保护体系完善提供典型的司法参考样本。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