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深夜潜入园区,发传单“曝光”前女友与男同事……法院判了
环球网
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一纸“八卦”传单
掀起园区流言风波
言论自由的边界
究竟在哪里?
近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传单”引发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
吴女士与张先生任职于上海同一家公司,吴女士与前男友小林有感情纠纷。
2025年7月的一个晚上,小林带着将事先准备好的、内含有关吴女士与张先生私生活不实描述的传单,到吴女士工作的产业园区投放;第二天,传单被路过的园区员工捡拾、传阅,相关内容立即在园区内扩散。
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小林实施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张先生以侵犯他人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先生认为,自己与吴女士并无恋爱关系。小林捏造并散布涉个人隐私不实信息,致使周围同事对此议论纷纷,让他深受其扰,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张先生要求小林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等损失。
小林则辩称,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仅认定其侵犯隐私权,并未认定其侵犯张先生名誉权;且传单记载的内容均属实,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
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林虽称传单内容属实,但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佐证,且张先生对此均予以否认。小林在吴女士与张先生共同工作的产业园区投放传单,容易让园区人员产生对张先生私生活、职业操守的负面评价,客观上易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对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
综合侵权场所、传播范围与损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小林在涉案产业园区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赔偿原告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2000元。判决现已生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 | 王雅雯 孙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