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安丰渔业捕捞公司因船舶航行违规被大连海事局罚款21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重点水域航行合规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东港市安丰渔业捕捞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大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将对该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评级及后续相关航行作业审批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东港市安丰渔业捕捞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NM57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8008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东港市安丰渔业捕捞有限公司的相关违法事实与处置细节: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21*******NM57,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80084-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东港市安丰渔业捕捞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刘国伟,所属行业为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东祥家园21号20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邹金发 | 100% | 50 | 2030-07-06 | - |
点评分析
本次东港安丰渔业捕捞公司因船舶航行未遵守特殊区域规则被海事部门处以2.1万元罚款,虽单笔金额不大,但直接暴露出公司航行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该处罚会留下合规负面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信用评级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也为同类涉海经营主体敲响了航行合规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