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驴友在哈巴雪山网红“野线”徒步遇险,获救后被行政处罚,自行承担9万元救援费
扬眼
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云南省迪庆州林业局获悉,国庆期间有驴友因轻信网络徒步野线、擅自闯入哈巴雪山核心保护区遇险,幸得获救。
10月4日,王某、韩某根据某APP上发布的哈巴西坡违规野线徒步轨迹,擅自进入哈巴雪山核心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穿越徒步活动。该区域地形复杂、通行条件恶劣,10月5日上午10时许,徒步途中韩某发生意外受伤,二人陷入困境,随即报警求救,接警后,属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力量进山开展搜寻救援,历经25小时将遇险人员从海拔5050米处成功救至海拔2700米进山卡口处。
王某、韩某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哈巴雪山核心保护区,破坏管理秩序,消耗公共救援资源,情节较为严重。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部门依据第四十条之规定,对两人作出0.8万元行政处罚,同时产生的救援费用9万余元由违规人员自行承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国庆假期前,云南省迪庆州林业局就发布公告,禁止进入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为严格守护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切实防范化解户外探险、违规旅游引发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进入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相关事项公告。
公告称,禁止进入的区域有: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入的区域;保护区内未开发及未设立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山地、森林、峡谷、冰川、湖泊等自然区域;保护区内通信盲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水源保护地范围等特殊管控区域;保护区内其他有明显危险标识或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的区域。
公告表示,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灾害多发、部分区域无通信覆盖、无专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力量。凡擅自、违规进入引发失联、受伤、遇难等安全事故,或造成生态损毁、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责任及损失由当事人、活动组织方自行全部承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广大市民、游客、户外爱好者自觉敬畏自然、严守法律法规,摒弃侥幸探险心理,主动远离未开发、未开放危险区域,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文明的出游方式,共同守护哈巴雪山珍贵的自然资源与良好生态环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