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条件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领
爱上吴兴
2027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申请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奖励扶助申请
01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吴兴区户籍(只生育两个女孩的申报对象本人必须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5.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注:非农业户口人员按湖人计﹝2011﹞19号文件要求必须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2027年的奖励扶助对象为202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奖励扶助金按年计算,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02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非农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罚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03
需提交资料
《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本人一寸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离婚的提供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明,子女死亡的提供子女死亡证明,外地户籍迁入的提供迁入前相关婚育史证明。
04
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划生育夫妇,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直到亡故为止。
05
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初核并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4.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
06
退出
出现下列情况需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
3.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4.户口迁出本区的;
5.其他原因需退出的。
特别扶助申请
01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吴兴区户籍;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4.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02
需提交资料
《浙江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请表》、本人一寸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收养证明(有收养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有关独生子女证明、子女死亡证明或子女残疾证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03
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标准:年满49周岁至59周岁的,每人每月900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以上)标准:年满49周岁至59周岁的,每人每月800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特别扶助金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04
确认程序
同上。
05
退出
出现下列情况需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发生再生育、再收养或独生子女康复的;
3.户口迁出本区的;
4.其他原因需退出的。
申办地点及受理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申请办理,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逾期未申报的,本年度视为自动放弃,可延期到下一年度申报。
编辑:沈晨霞
来源: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