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保军因内河通航水域作业未按规定备案被江门海事局罚款27500元 海事监管合规备案不容松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徐保军因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按照2026版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备案义务,被江门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结果等核心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作业合规监管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各类作业的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备案管理要求,主动对照内河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完善作业全流程的合规手续,避免同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徐保军 |
| 违法案由 |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3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7*******22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江门海事局 |
本次江门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徐保军,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执行2026版规定的备案要求,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34-1-1,最终被处以27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7*******2210,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江门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徐保军成立日期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徐保军,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曾都区淅河镇东花园村二组。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江门海事局对徐保军作出的内河作业未按规定备案的2.75万元处罚,属于针对个体作业主体的合规警示类处罚,不涉及关联企业主体经营资质与核心业务变动。该处罚明确了内河通航水域作业备案的合规红线,将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对照海事监管要求完善备案流程,规避同类合规风险,维护内河通航作业的有序监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