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要求瞭望被常熟海事局罚款3000元 涉内河航行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海事违法行为,被常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6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作业审批、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908U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6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常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908U,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6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常熟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强化船舶航行操作规范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类违法行为发生。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曾而斌,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42人,注册资本137561.515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37532.334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1705-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曾而斌 | 57.84% | 795636398 | 2026-06-30 | 2009-03-19 |
| 2 | 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8% | 64446825 | 2026-06-30 | 2022-05-20 |
| 3 |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 3.96% | 54462106 | 2026-06-30 | 2015-06-30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35% | 32353882 | 2026-06-30 | 2025-12-31 |
| 5 | 郑玉芳 | 1.45% | 19995155 | 2026-06-30 | 2015-06-30 |
综合点评
本次福建海通发展收到常熟海事局3000元小额行政处罚,事由涉及内河航行未保持安全航速与规范瞭望,属于航运运营中的常规合规警示事项。该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及品牌信用造成实质性冲击,核心意义在于督促公司补全航行操作合规管控细节,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安全风险与大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