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被南通海事局罚款3000元 涉船舶标识合规风险需警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纳入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开展船舶相关运营服务的合规性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95A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3012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细节: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95A,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30125-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相关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示,确保海事监管执法的公开透明。
天眼查数据显示,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永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大道95号滨江邻里中心146-1。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永新 | 61.6667% | 185 | 2018-09-05 | - |
| 2 | 邵建炎 | 38.3333% | 115 | 2018-09-05 | - |
综合点评
常熟市纪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标识违规被南通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属于海事监管的合规警示案例。该处罚将记录入企业信用档案,提醒公司需严格落实内河船舶标识管理要求,补齐合规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重处罚,维护自身航运服务业务的合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