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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竹山县市场监管局通报绿松石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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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北省竹山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竹山县绿松石无假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绿松石市场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突出乱象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护航全县绿松石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日前,该局通报第一期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松石珠宝店涉嫌销售以假充真绿松石产品、伪造鉴定证书案

2025年11月,竹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某松石珠宝店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在麻家渡镇绿松石珠宝交易中心租赁摊位,开展线下经营及网络直播销售绿松石业务,经营初期未办理《营业执照》,经责令改正后完成经营主体登记。当事人向消费者张某某销售绿松石手链,向其出具伪造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虚构产品品质,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手链实为仿绿松石制品,货值金额500元。案发后,当事人退还消费者货款500元及鉴定费用6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26年1月,竹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珠宝店涉嫌虚假承诺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6年7月,竹山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投诉线索,对位于麻家渡镇营盘河村的某珠宝店开展核查。经查,消费者郜某某向当事人支付1300元购买绿松石扒皮料,当事人向消费者作出加工后成品重量最低可达5-6克的承诺。加工交付后,成品实际重量仅2.84克,与事前承诺差距较大,交易全过程当事人未向消费者告知相关风险,亦未说明无法兑现承诺的情况。案发后当事人全额退还消费者货款1300元,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2026年8月,竹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虚假承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绿松石珠宝店涉嫌销售以假充真仿绿松石制品案

2026年8月,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麻家渡交易市场内的某绿松石珠宝店开展抽样检测,经检测,抽取样品名为“绿松石摆件”的样品为仿绿松石制品。经查,当事人将仿绿松石制品冒充天然绿松石对外销售,本次抽检为单品,无同批次同款产品流入市场,涉案仿绿松石物品本局已依法处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26年9月,竹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曝光案例,涵盖伪造证书售假、以仿充真、虚假承诺等绿松石市场高频违法类型,既有线下门店,也涉及线上经营业态。部分商家虽事后退款和解,但不能免除其行政法律责任。

下一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紧盯绿松石直播电商、线下交易关键风险点,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化解消费纠纷,持续分批公开典型案例,全力维护竹山绿松石产业品牌信誉,营造公平诚信、风清气正的市场消费环境。(胡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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