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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电梯诉绿地物业等服务合同纠纷案10月10日开庭将明确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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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0月10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负责承办,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关联涉事三方在案涉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对各方后续相关业务的合规开展与权责界定将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10 10: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庭5楼会议室
案号(2026)沪0107民初13646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华某
开庭类型其他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所涉案件,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号为(2026)沪0107民初13646号,拟定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0时,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在该院5楼会议室开展庭审,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案涉服务合同对应的具体项目名称与争议涉及的金额,后续相关庭审进展与裁判结果将进一步明确各方在案涉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责划分,也为同类物业服务与配套工程服务领域的合同纠纷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史峰,所属行业为其他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55人,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官山路2号8幢B区2026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史峰60%9002018-12-20
史爱萍40%6002018-12-20

点评分析
本次服务合同纠纷庭审将明确涉事三方的权责划分,既为当事企业厘清案涉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也能为物业与配套工程服务领域的同类纠纷处置提供参考,助力相关企业后续规范开展业务,完善合同履约的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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