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诉颐景园物业上海分公司物业纠纷案10月10日开庭 厘清服务权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孙某某、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关诉讼程序将于指定时间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本次开庭性质为询问,案件由该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承办。该事项意味着涉事主体的物业服务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已进入司法二审处理环节,相关权益界定将通过法定程序得到进一步厘清。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孙某某、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开庭时间 | 2026-10-10 10:00:00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法庭 | 虹桥路1200号第十七法庭(六楼) |
| 案号 | (2026)沪01民终19465号 |
| 承办部门 | 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
| 主审人 | 邓某 |
| 开庭类型 | 询问 |
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孙某某与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及的争议事项为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纠纷,案件案号为(2026)沪01民终19465号,庭审安排在2026年10月10日10点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1200号第十七法庭开展,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本次纠纷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后续相关服务权责的判定将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
点评分析
本次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入二审询问程序,是企业通过法定司法渠道厘清服务权责的正常流程。后续待法院出具正式裁判文书后,相关争议边界将得到权威界定,既可为该公司后续优化物业服务合规流程提供明确参照,也能避免同类纠纷重复发生,助力企业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