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诉流畅度生物等异议之诉10月10日开庭 划定执行责任边界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罗某作为原告,将上海流畅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某某、合意友企业管理咨询(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某某、江某某、苏某某、金某列为共同被告,案由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该案定于2026年10月10日9时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相关事项将直接影响涉案各方在执行程序中的权益认定与后续执行流程走向。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罗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流畅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某某、合意友企业管理咨询(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某某、江某某、苏某某、金某 |
| 案由 |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
| 开庭时间 | 2026-10-10 09:00:00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第十二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20民初21972号 |
| 承办部门 | 执行裁判庭 |
| 主审人 | 倪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及的司法事项为罗某提起的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涉案关联主体包含上海流畅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合意友企业管理咨询(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市场主体及五名自然人,案件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承办,将于2026年10月10日正式开庭,该类诉讼通常围绕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主体资格的追加或变更争议展开,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是否需承担对应执行相关责任,为后续执行环节的权益划分提供司法判定依据。
事件点评
本次上海流畅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被诉的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审理结果将直接划定各涉案方的执行责任边界,明确后续执行流程的推进依据。该诉讼目前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当前正常经营造成即时冲击,但后续需密切跟进庭审进展,做好相关权益举证工作,规避潜在的执行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