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小区改造放宽标准,小微更新无需审批

三湘都市报

关注

10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解读《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全省盘活存量土地122.85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19.9%。各市州、园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操作模式。 

规划“活”起来,调规不再“卡脖子”

据悉,详细规划适配性不足、调规流程复杂,是制约存量土地盘活的突出瓶颈。《若干措施》第一至二条立足湖南实际,打出规划调整“组合拳”:一方面,支持开展规划技术修正和局部优化调整,让调规更简便灵活;另一方面,推行混合开发利用,明确符合正面清单的项目视同符合详细规划,无需再走调规程序。同时,允许建设规模指标在不同地块之间转移,为项目落地腾出空间。

湖南湘江新区绿地湖湘中心、麓云国际2个项目,通过统筹调剂3.9万平方米建设规模,推动复工。

城市更新“宽”有度,老小区迎来“新解法”

老旧小区建成时间长、产权复杂,受原有建设格局限制,改造方案往往难以达到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对此,《若干措施》第三条明确,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可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度放宽建筑密度、日照、绿地率等技术标准要求。同时要求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小微更新项目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长沙市雨花区湘农桥社区二区9栋的实践颇具代表性。该楼栋经鉴定为危房,项目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当放宽相关标准,仅用8个月便完成重建,不仅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还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为类似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为使用权人“松绑减负”,让项目盘活“轻装上阵”

此外,不少存量土地因开竣工违约产生高额违约金,使用权人顾虑重重,项目盘活进退两难。《若干措施》第四条明确,因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开竣工违约的,市县人民政府可经集体决策依规免除开竣工违约责任;超期一年以内未开发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动工的,还可以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这一举措消除了使用权人的后顾之忧,为存量土地盘活扫清了制度障碍。

存量土地普遍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妥善处置。第十四条明确在保障无过错方利益的前提下,区分发生的不同时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轻微违法的予以豁免处罚,还鼓励各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确权登记。

衡阳市智能计量衡器产业园项目,便是采取“双协议并行收储”方式,化解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等复杂问题,成功盘活220余亩存量土地,首批15家企业已顺利入驻。

另外,《若干措施》还从构建决策机制、信息共享、改革容错、金融扶持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为存量土地盘活提供全方位支撑。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