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01918)公告及通告 - [董事或监事履历详情的变更]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 (2) 条及第13.51(2)(k) 条作出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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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孙宏斌因担保涉诉 董事会认为其仍适合任职】 融创中国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孙宏斌因就全资附属公司融创房地产的合同义务向东方雨虹提供个人担保,香港高等法院就保证合同纠纷作出登记令,孙宏斌需就融创房地产欠付东方雨虹的债务本金3.10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正寻求法律意见并保留申请将登记作废的权利。除孙宏斌外的董事会认为其仍适合担任执行董事,法院命令不会对集团业务及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融创房地产与东方雨虹正在协商和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