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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男子ICU抢救母亲取不出救命钱银行:家属须出具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

滚动播报 10.09 17:50

(来源:JSTV荔枝视频)

30岁男子ICU抢救母亲取不出救命钱银行:家属须出具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

【#30岁男子ICU抢救母亲取不出救命钱#银行:家属须出具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今年8月,浙江兰溪市30岁的小王突发脑桥出血伴急性呼吸衰竭,合并十余种并发症,被紧急送入急诊ICU抢救。重症监护治疗花费巨大,治疗一段时间后,母亲徐女士的积蓄很快耗尽。无奈之下,她打算支取儿子名下的存款用于后续治疗。但因为不知道儿子的取款密码,银行表示需要家属出具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才能取款。为此,徐女士只能到兰溪市法院申请宣告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法定监护人。为核实小王的身体状态,法官当天就赶往医院实地查看。病床上的小王周身插满诊疗管线与监测仪器,完全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对外界刺激无任何反应,始终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结合医院出具的正式诊断报告、完整病历资料,辅以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综合研判,法院确认小王已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认定标准,无需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小王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后,可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为此,法官又前往小王居住的社区,核查他的亲属关系、监护资格等。经确认,小王未婚无子女,父亲20多年前就已离世,自小被母亲和舅舅共同抚养长大,徐女士是小王的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此外,小王和徐女士一直关系融洽,其舅舅也明确支持徐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综合考虑调查情况后,兰溪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小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徐女士为其监护人。日前,拿到生效判决书后,徐女士第一时间赶赴银行,顺利取出存款,及时补缴了治疗费用。@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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