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电力设施业务被罚113820.4元,成立12年来累计行政处罚1次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9日消息,据国家能源局通报,西北能源监管局对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由为该公司在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包的大唐中卫500兆瓦源网荷储光伏项目中承揽330千伏升压站及330千伏外送线路的主体工程,存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当局据此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3157.28元,并处以罚款113820.40元,这一处罚也体现了电力监管部门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资质合规要求的严格落地,警示相关市场主体必须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9433289XP |
| 企业名称 | 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37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处罚事由 | 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包的大唐中卫 500兆瓦源网荷储光伏项目中承揽330千伏升压站及330千伏外送线路的主体工程,存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行为。 |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柒万叁仟壹佰伍拾柒元贰角捌分 (¥73,157.28 元) ,并处以罚款壹拾壹万叁仟捌佰贰拾元肆角整 (¥113,820.40 元)。 |
| 失信行为事项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 |
| 失信行为处罚标准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有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 处罚执行情况 | 正常执行 |
| 处罚机关 | 西北能源监管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除处罚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刘金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参保人数25人,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164.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中粮创智厂区6栋201,注册地址为小于50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深圳兆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1% | 2550万元人民币 | - | 2024年11月07日 |
| 2 | 新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4% | 1700万元人民币 | - | - |
| 3 | 深圳贰零壹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 | 750万元人民币 | - | 2024年11月07日 |
本次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电力监管部门强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资质合规管控的典型落地举措。针对涉事企业在大唐中卫源网荷储光伏项目核心电力工程中超越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行为作出的罚没处置,不仅对涉事主体形成直接合规警示,更向全行业明确了电力设施施工资质许可的刚性红线。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源网荷储类项目大规模落地的背景下,此类精准监管将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防范因资质不符引发的工程质量与电网运行风险,为全行业合规开展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划定清晰行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