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2400元 海事处罚严抓内河航行安全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远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2026版海事监管规则中列明的船舶停泊值班人员配置违规情形,监管部门依据对应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李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8*******7454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26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李远,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264-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08*******7454,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远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李远,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59号一层228号门市(自主申报)。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个人李远作出的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2400元罚款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单独海事违法惩戒,未涉及相关航运经营主体的资质、核心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不会对关联航运企业的合规信用、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仅为内河海事领域常规的个体违法警示性监管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