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海河客运公司因未按监督报告意见纠正缺陷被海河海事局罚款2500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天津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被海河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公示,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0月9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天津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天津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448C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203200001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海河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天津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32000011-1-1,处罚执行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2*******448C,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海河海事局。海事主管部门提示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监督相关报告的整改要求,及时完成缺陷纠正与对应处置措施,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合规。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宋文毅,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9人,注册资本272.482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7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梁子兴化道。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宋文毅 | 52.4009% | 78.948104 | 2004-03-05 | - |
| 2 | 闫萌 | 39.9673% | 57.826582 | 2004-03-05 | - |
| 3 | 冯金才 | 4.6496% | 5.259 | 2099-01-31 | - |
| 4 | 华卫勇 | 1.835% | 5 | 2099-01-31 | - |
| 5 | 苏德军 | 1.1472% | 2.2789 | 2099-01-31 | - |
综合点评
本次海河海事局对天津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作出的2500元罚款,属于船舶安全监督范畴的常规轻微行政处罚,涉事事由为未按相关监督报告要求纠正缺陷。该处罚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整改义务,及时闭环各类检查发现的隐患,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风险与信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