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慧因船舶配员不足被南通海事局罚款6000元 涉船舶安全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唐绍慧因所属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作出,明确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理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船舶运营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事项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唐绍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5*******1771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5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唐绍慧,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5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5*******1771,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内河航行船舶配员合规性的监督引导,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落实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筑牢内河航行安全底线。
事件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6000元罚款,事由为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处罚严格依据内河交通安全及海事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该警示明确航运主体需严格落实最新配员规范,补齐安全运营短板,规避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运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