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某王某诉枫丹丽舍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12月10日开庭 厘清预售权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樵某、王某作为原告,将上海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融创睿丰置业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2月10日9点1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西漕第十二调解室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当事双方关于商品房预售环节相关权责的厘清与后续权益的落地推进。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樵某、王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融创睿丰置业有限公司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2-10 09:15:00 |
| 审理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西漕第十二调解室 |
| 案号 | (2026)沪0115民初102620号 |
| 承办部门 |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
| 主审人 | 吴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海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融创睿丰置业有限公司,案件围绕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争议展开,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与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2月10日,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预售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划分,也将为同类商品房预售相关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
综合点评
本次涉诉为普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项目与金额。该案通过司法程序厘清预售环节权责边界,既有助于当事企业明确合同履行中的责任划分,推动相关权益落地,也可为同类预售纠纷处置提供合规参考,对企业规范商品房预售全流程管理具备一定的指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