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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顺物业诉张某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9日开庭属常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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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瀛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将张某、陈某诉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定于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在该院长兴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长兴人民法庭负责承办,将由相关主审法官主持庭审,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涉事物业服务合同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划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瀛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陈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09 09:30:00
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庭长兴第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51民初4367号
承办部门长兴人民法庭
主审人王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瀛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纠纷事项为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争议,案件案号为(2026)沪0151民初4367号,排定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该纠纷涉及的具体标的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的履约细节、各方权责认定等核心内容展开,相关进展也将由受理法院依法依规公开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瀛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烨纯,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3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崇明区长兴乡凤滨路248号一号楼205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为中集团有限公司100%502008-09-16

事件点评
本次上海瀛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两名业主,是其日常经营中常见的权责厘清诉求。目前案件尚未开庭,涉诉标的暂未披露,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既有助于公司梳理物业服务履约规范,也能为其后续同类服务纠纷处理提供合规参照,整体属于经营层面的常规维权事项,暂未对公司当前运营造成明显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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