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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公司因销售标签不规范预包装食品被合肥高新区市监局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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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合高市监处罚〔2026〕4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销售标签标注不规范的预包装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合高市监处罚〔2026〕431号
当事人名称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8日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叁仟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案源自消费者投诉举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后依法开展现场检查、问询调查,并协请生产地监管部门核实产品情况,最终确认当事人存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全过程程序合规,事实核查清晰。

主要违法事实

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委托第三方企业加工生产了20盒以黄精为主要原料的蜜饯类预包装食品,产品定名为黄精果,定价101元/盒,货值总额2020元。消费者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天猫店铺购买了4盒涉案产品,随后以产品不合规发起投诉,且已完成全额退货退款,当事人未在本次销售中获得违法所得。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将涉案产品全面下架,未再继续销售。经监管部门核查,涉案产品的原料黄精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合规原料,生产工艺也符合已备案的企业标准,不存在原料或工艺违规问题,也没有虚假宣传、违规宣传功效的情形,但产品包装存在明显违规:该产品仅在包装正面标注创新名称“辟谷黄精”,未在同一展示版面清晰标注“黄精果”这一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属于标签标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调查过程

2026年5月29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针对涉案产品的投诉举报后,于2026年6月3日指派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注册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本次检查仅查获涉案产品样品包装盒2个,未发现产品实物与库存,也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6年6月10日,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开展调查问询,同时函请涉案产品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查产品原料与生产合规情况。本次调查共收集固定了当事人主体资质文件、现场检查笔录、调查问询笔录、委托加工合同、协查回复函、产品包装盒照片、平台订单截图、消费者投诉书七类证据,完整印证了案件相关事实。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标签标注不规范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产品名称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结合自由裁量情节,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相关标准,本案中涉案产品为普通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仅2020元低于3000元,同时当事人没有违法获利、案发后主动下架产品完成整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满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监管部门决定不对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最终监管部门作出决定:对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足额缴纳罚款,逾期不缴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处罚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钱尼萍,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枫林路9号西山林语庄园F21幢104室下。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钱尼萍100%500万元人民币2050年11月17日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安徽省庐州金手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预包装食品标签合规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未严格落实《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产品未在醒目位置标注真实属性名称。虽本次违法情节轻微、无违法所得且主动整改,但3000元罚款也为公司敲响警钟,后续需强化食品合规审核,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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