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期货山东分公司因内控缺陷遭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相关责任人行为涉违规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合规管理漏洞,决定对该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监管部门查明的事实,东证期货山东分公司的从业人员存在指导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客户填写《普通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行为,该违规操作直接暴露出分公司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环节存在明显缺陷。上述行为已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最终作出对东证期货山东分公司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决定。
针对本次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明确了相关救济渠道:东证期货山东分公司若对该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涉事主体及违规相关核心信息如下:
| 涉事主体 | 违规事由 | 监管措施 | 作出监管决定日期 |
|---|---|---|---|
|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从业人员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客户填写《普通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存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缺陷 |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2026年9月14日 |
业内合规分析指出,期货从业人员直接干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填写,将直接导致适当性管理流程失效,无法真实反映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水平,为后续产品适配、风险纠纷埋下隐患,是期货行业合规管控中重点排查的风险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