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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1月5日开庭 待厘清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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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陈某作为原告,将上海同乐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旻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樊鞍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列为共同被告,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5日14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乔某,案号为(2026)沪0106民初18121号,本次开庭将在分部第二十三法庭(康定路1111号)开展。该涉诉事项后续裁判结果将直接影响当事各方在本次房屋交易中的权责划分与相关权益落地。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陈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同乐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旻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樊鞍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5 14: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分部第二十三法庭(康定路1111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18121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乔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三家企业分别为上海同乐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旻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樊鞍实业有限公司,纠纷围绕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权责争议展开,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标的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对应法庭进行公开审理,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关联当事各方在本次房屋交易中的权益认定,相关市场主体也可关注后续司法公开信息了解案件走向。

点评分析

本次三家企业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诉,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涉案标的也未披露。后续司法裁判将直接厘清各方在本次房屋交易中的权责边界,明确权益归属。相关企业需做好应诉准备,该事项暂未对日常经营造成即时冲击,后续走向仍待司法公开信息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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