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两亚豪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案11月3日开庭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杨某作为原告,将上海亚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亚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3日15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七法庭(B3楼)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属于金融投资领域的常见争议类型,相关开庭安排将直接影响各方主体后续的权利义务厘清与权益主张进程。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杨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亚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亚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案由 |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1-03 15:30:00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张江第十七法庭(B3楼) |
| 案号 | (2026)沪0115民初98403号 |
| 承办部门 | 金融审判庭 |
| 主审人 | 王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披露的开庭信息所指向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涉及上海亚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亚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市场主体,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98403号,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本次纠纷涉及的具体交易金额细节,后续随着庭审推进,相关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过程中的权责划分、履约争议等核心问题将在司法程序中逐步厘清,也将为相关投资参与方的权益保障提供明确的司法判定方向。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属于金融投资领域常见争议,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庭审将逐步厘清两家涉案公司在相关基金交易中的权责划分、履约争议,既为纠纷各方的权益主张提供明确的司法判定依据,也有助于两家公司梳理相关业务合规细节,缓释后续同类交易的潜在争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