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印发《办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兵团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谌慧) 近日,兵团市场监管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兵团专利奖评选宗旨、遵循原则、主办单位、奖项设置、评审组织、评价指标及权重、评奖周期和奖励标准、评选程序等事项,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兵团建设。
据了解,兵团专利奖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总数不超过15项。奖项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大类别,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特等奖重点表彰在国家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转化应用后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核心发明专利项目;一、二、三等奖则表彰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应用中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助力产业技术升级、市场竞争力提升、社会效益显著的优质专利项目。
《办法》提出,参评专利项目须权属清晰合法、专利权状态稳定、创新优势突出、实施成效显著、贴合产业环保政策,且申报主体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各类权属争议,未获评过同级及更高层级专利奖项。
《办法》明确,评选程序严格落实“两审三公示”,即由兵团市场监管局负责初审和复审,申报主体、推荐单位和兵团市场监管局分别进行公示,并由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布兵团专利奖授奖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