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11地、4年、超1亿补贴:同一张“投资数亿”大饼,为何没人早揭穿?
企业上市
一份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揭开了一起横跨多省的招商骗局。福建省龙岩市经开区一家招商引资企业,在实际装修花费仅640余万元的情况下,领取了政府2518万元装修补贴,造成1877.45万元国有资金损失。区商务局负责人王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并非一起孤立的官员渎职事件。涉事的黄某彬及其实控的多家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间,向福建、江西、宁夏、广西、河南、安徽、江苏、湖北等8个省份的11个县市区许诺投资数亿元乃至十亿余元,打造“智能影像半导体生产基地”。这些项目最终大多在领取补贴后停摆或烂尾。公开信息显示,黄某彬实控公司累计领取招商补贴超1亿元。2023年起,其被多地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目前仍未归案。
2018年,黄某彬与江西萍乡市湘东区签订10亿元投资协议。湘东区微信公众号截图
骗了8省11地超1亿补贴,为何没被早揭穿?
一个企业主,拿着一句“投资数亿”的承诺,4年间辗转8个省份、11个县市区,累计许诺投资57亿元,实际骗走的招商补贴超过1亿元。福建龙岩经开区那个项目,无尘车间实际装修和设备投入加起来才640多万元,政府却发出去2518万元补贴,多发了将近三倍。江西万安县更离谱——1.5万平方米的厂房,实际用的不到2000平方米,两条流水线,每天七八个人上班,还有时候没订单直接放假。江西宁都县那边,项目从签约到烂尾就撑了一年半,厂房里的设备评估下来市场价只有176万元。
你把这些数字摆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个很刺眼的事实:骗术本身一点都不高明。没有复杂的技术手段,没有精密的金融设计,甚至没有像样的“局”。黄某彬做的事情,说白了就是一张嘴加一堆空壳公司,到每个地方讲同一个故事,签同一份协议,领完钱就走人。
问题根本不在于骗子有多聪明。真正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这么明显的漏洞,11个地方、4年时间、跨8个省份,愣是没有一个地方提前发现并阻止?
地方不是“被骗”,而是“愿意被骗”
大多数评论都在说“骗子利用了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心态”,这个判断没错,但说浅了。如果只是“追求政绩”,那顶多是被忽悠一次两次,不可能连续在11个地方得手。真正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在招商这件事上,扮演的角色不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主动的“合作者”。
法院判决书里有一句话非常关键:黄某彬的关联公司存在多起诉讼纠纷,并不符合龙岩经开区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但王某“片面追求招商政绩”,并未对此进行核实。注意这个措辞——“未予核实”,而不是“核实了但没查出来”。区别很大。公开信息就能查到的东西,比如银行贷款逾期、拖欠员工工资、关联公司诉讼缠身,龙岩经开区商务局的人不是没有渠道查,而是根本没有查。王某只收了四瓶洋酒,折合3120元,就放行了1877.45万元的国资损失。
这哪里是被骗?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背后是一个很现实的计算:一个“总投资10.6亿元、达产后年产值50亿元”的项目落在自己的辖区,不管最后能不能做成,签约当天就是政绩,写进工作报告就是数字,上级考核就能交差。至于项目后续能不能落地、企业有没有真实实力,那是以后的事,是下一任的事,是“风险”而不是“业绩”。在“签约即政绩”的考核逻辑下,招商干部理性的选择恰恰是先把项目圈进来再说。
一笔“政绩生意”:地方政府为何主动放水
理解了这层,就能看清这场骗局真正的运作机制——它不是一个骗子和一群受害者的故事,而是一个“供需匹配”的故事。
骗子精准供给的是什么东西?是一个看起来足够亮眼的“政绩符号”:投资10个亿、搞半导体、建智能影像基地。这些概念放在任何一个县市区的招商PPT里,都是能拿得出手的。地方政府真正需要的不是这个项目能不能产出税收、能不能带动就业,而是签约仪式上的那块牌子、协议上的那个数字、年底总结里的那一行字。骗子给的就是这个。他不需要真的建厂,只需要让签约这件事发生就行。
更荒诞的是,地方政府在这个交易里付出的不只是“被骗”的代价,还在主动往坑里跳。龙岩经开区在第一次、第二次发放装修补贴时,这两笔钱的性质是“预付款”——按理说预付款本来就应该有后续的结算审核来兜底。但第三次补贴434万元发放之前,需要企业提交结算审核材料,目的是核定实际装修成本,防止补贴超过实际花费。王某没有让企业提交。不是企业拒绝提交,是审核方主动免除了这个环节。
为什么?因为如果要求企业提交结算材料,核出来的实际花费只有640万元,前面已经发出去的2084万元预付款就露馅了,整个项目就会停下来。而项目一旦停下来,当初把它作为“重点招商项目”引进来的人,就要面对“项目失败”的问责。与其让项目在自己手上暴雷,不如继续放水,把雷留给下一任。这就是招商领域一种心照不宣的“击鼓传花”逻辑——只要企业表面上还在运转,只要报上去的数字好看,就完成了任务。
骗子跑了,钱谁还?——跨区域信息孤岛让同一套剧本反复上演
如果说政绩饥渴是这场骗局的“燃料”,那信息孤岛就是“氧气”——没有它,火根本烧不起来。
黄某彬在8个省份的11个地方签协议,用的不是同一家公司。他在龙岩用的是“深圳日永光电”,在万安用的是“吉安市大翰科技”,在宁都又换成了“龙嘉晟公司”,到了萍乡可能又是另一个壳。每到一个新地方,注册一家新公司,签一份新协议,讲一个新故事。而各地招商部门在审核时,看到的只是这家新注册的空壳公司,看不到它背后实控人已经在别的地方签过多少协议、领过多少补贴、留下多少烂尾项目。
这在技术上本来是可以解决的。工商注册信息全国联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全国可查,银行贷款逾期记录也不是什么秘密。问题在于,招商系统内部没有一个跨区域的“风险预警”机制。一个企业主在江西万安的项目已经出现厂房利用率极低、纳税几乎为零的情况,隔壁省份的招商局不知道;福建龙岩的项目已经拿到2500多万补贴后开始拒缴房租,其他地方的招商局也不知道。每个地方都在自己的信息孤岛上做判断,而骗子恰恰是在这些孤岛之间的缝隙里穿行。
这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跨区域的招商信息共享需要上级部门的推动,需要打破地方之间的“信息壁垒”,但各地招商局之间本来就是竞争关系——你招来的项目我也有兴趣,凭什么把我的企业信息共享给你?在这种竞争格局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动力天然不足。
烂尾项目的“沉默共谋”——为何没人愿当第一个说破的人
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因素在起作用:一旦项目引进来了,即使发现问题,地方上也没有动力去揭穿。
黄某彬的项目有一个共同特征:在每个地方都会留一两条生产线,装模作样地运转着。万安县那边两条流水线、七八个人,偶尔还放假休息,但厂房不是完全空的,设备不是完全没有的,纳税虽然只有15万元,但也不是零。这就给了地方一个“项目还在推进中”的说辞。
为什么要留这个尾巴?因为只要项目还在“建设中”,引进项目的官员就没有“引进失败”的责任。项目烂尾和被诈骗,在问责层面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烂尾可以解释为“企业经营不善”“市场环境变化”,属于不可抗力;但被诈骗意味着审核失职、决策失误,是要被追责的。所以对已经引进了这个项目的地方来说,最优策略不是主动揭穿,而是希望项目多撑一段时间,撑到自己调走或者升迁。
这也是为什么龙岩经开区在黄某彬的关联公司明明有诉讼纠纷、不符合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王某仍然没有核实。不是他查不到,是他不想查。一旦查了,发现不符合条件,那就意味着当初签协议引进这个项目的决定是错的,而那个决定可能是他的上级做的,也可能牵涉更多的人。查下去,查出来的不只是骗子的罪,还有自己人的锅。
不是“骗子太狡猾”,是“系统太配合”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4年、8省、11地,没人早揭穿?
因为在这场骗局里,每个环节上的人都有不去揭穿的“理由”。招商干部需要签约数字来交差,审核人员不愿意在自己手上捅破项目失败的事实,跨区域信息共享缺乏制度动力,而项目哪怕只留一两条生产线,就能维持“还在推进”的表面体面。这些“理由”加起来,构成了一个自我循环的系统——骗子只需要在这个系统里不断找到下一个愿意“配合”的地方,游戏就能继续下去。
黄某彬目前仍在逃,多地警方已立案追逃。但比追回一个骗子更重要的,是认清一个事实:如果招商考核仍然以签约金额为核心指标、如果项目审核仍然由单一部门甚至单个人拍板、如果跨区域的风险信息仍然无法共享,那黄某彬被抓之后,还会有下一个黄某彬。
骗子骗的是钱,但让骗局成立的,是制度的缝隙。堵住缝隙,比抓住骗子更难,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