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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昌物业诉于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12月11日开庭 司法厘清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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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联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于指定时间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事项参与庭审,本次开庭的被告为于某,相关案件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庭审安排的公示,也意味着涉事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争议将进入司法程序得到正式调处,相关权益争议将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厘清。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联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于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11 09:3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66738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田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上海联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争议事项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66738号,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2月11日上午9点30分,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本次纠纷涉及的具体标的金额,后续该物业服务相关争议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西漕第四法庭完成庭审程序,相关审理进展也将由法院依法依规向涉事主体同步告知。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联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春波,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68号401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赵春波75%4502005-08-19
联昌图书馆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2.92%137.522013-06-06
薛季云2.08%12.482005-08-16

综合点评
本次上海联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通过司法途径调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企业借助法定程序厘清权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规举措。该案件进入庭审流程,既体现企业依法处置服务争议的规范性,也有助于其梳理物业服务环节的潜在问题,优化后续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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