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晟宜商务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10月8日开庭将明确执行主体资格认定规则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张某作为原告,将上海晟宜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玖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及刘某、刘某、施某、潘某四名自然人被上诉人诉至法院,案由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该案件将于2026年10月8日14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事项涉及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主体资格的认定调整,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案各方在后续债权追偿环节的权责划分与权益实现路径。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张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晟宜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玖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刘某、刘某、施某、潘某 |
| 案由 |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
| 开庭时间 | 2026-10-08 14:00:00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执裁庭第一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7民初19747号 |
| 承办部门 | 执行裁判庭 |
| 主审人 | 黄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26)沪0117民初19747号案件,核心围绕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主体的追加、变更争议展开,涉案主体涵盖两家本地商务、餐饮领域市场主体以及四名自然人,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争议对应的具体债权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0月8日进入庭审环节,后续审理结果将为相关执行程序的推进提供裁判依据,也将为同类执行异议之诉的实务处理提供参考样本。
综合点评
本次涉两家企业的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开庭,将明确执行阶段主体资格认定规则,直接划定涉案各方债权追偿的权责边界。审理结果既为涉事企业后续执行程序提供明确裁判依据,也将为同类执行异议纠纷的实务处置形成参考样本,助力相关主体厘清权益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