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星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 99.99%高票通过聚星科技园建设项目投资议案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9月30日,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11,证券简称:聚星科技)正式发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本次会议于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顺利完成全部既定议程,核心投资议案获高比例表决通过,全程合规性得到专业律师事务所的确认。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静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整体运作合法有效。从出席情况来看,共有8名股东及授权代表到场参会,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1.0689亿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比例达到68.89%,其中2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渠道参与表决,对应持有表决权股份6.81万股,占总表决权股份的0.04%。公司全部9名在任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等核心经营管理人员也分别出席或列席会议,保障了会议决策的专业性与执行衔接度。
本次会议核心审议的《关于投资〈聚星科技园(温州市瓯海区丽岙B-09地块)建设项目〉的议案》获得绝大多数参会股东的认可,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类型 | 对应股数 | 占本次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
| 同意 | 106876151股 | 99.99% |
| 反对 | 9477股 | 0.01% |
| 弃权 | 0股 | 0% |
公告同时明确,该投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此无需相关股东进行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反映了全体参会股东的自主意愿。
为确保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霞、顾祺增两名律师全程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全部表决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最终形成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目前本次股东会的正式决议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均已作为备查文件留存,可供相关主体依规查阅。本次聚星科技园项目投资议案的顺利落地,标志着聚星科技在产业载体布局上迈出关键一步,后续项目推进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