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泽武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广州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龚泽武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广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严格依照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相关规定执行,既体现了海事监管的合规性要求,也彰显了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
本次处罚相关信息的公开,也将对相关航运从业者规范船舶进出港报告流程形成提示作用,引导相关主体主动遵守海事管理相关法规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龚泽武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50146-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309*******481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龚泽武,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5014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309*******4812,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龚泽武成立日期2013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龚泽武,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远安县旧县镇石桥坪村四组。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涉事相对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依规作出的合规处置。该结果既明确了相关轻微海事违法的边界,也体现了海事监管柔性包容的导向,有助于引导航运相关主体主动规范进出港报告行为,降低合规成本,维护辖区航运市场的平稳运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