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荣航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23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西赣荣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规范航运企业航行操作的公开监管举措。
此次处罚决定为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江西赣荣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的海事行政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其后续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西赣荣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8B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7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江西赣荣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7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038B,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赣荣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廖志云,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赣中现代物流园综合配套服务大楼3楼16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廖志云 | 95% | 950 | 2027-12-31 | 2012-12-07 |
| 2 | 胡涛 | 5% | 50 | 2027-12-31 | 2018-07-05 |
事件点评
本次江西赣荣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处以23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涉事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需及时完成处罚整改,强化航行规则合规管控,规避后续同类违规带来的信用记录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