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广州发布楼市新政
证券时报网
中指研究院上海数据总经理张文静预计,更多城市将加快跟进出台执行细则,因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市场观望情绪有望逐步缓解。
继北京、上海之后,广州也发布楼市新政。
9月3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商品住房分类预售条件、现房销售规则与资金监管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据悉,上述实施意见以2026年8月28日为分界明确预售条件,其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在途项目,预售条件和资金监管按原有政策执行。部分已拿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经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仍可按广州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在现房销售方面,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相关信息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开发企业收取现房定金须取得住宅楼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的5%,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定金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在预售与现房销售政策方面,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总体政策方向一致,均强调封顶后的预售管理,并强调优先现房销售模式。差异主要体现在现房销售的配套制度方面,尤其是定金比例上,广州的比例相对更高,这说明各地存在一定差异,但核心点在于实际收取比例都不高,更多是要明确一种现房买卖的关系,稳定企业预期。
在土地供应方面,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实行净地出让,支持“拿地即开工”。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首付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按规定程序决策后可再延长不超过一年,即最长两年,分期缴纳不计利息。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项目分期分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工程报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楼栋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明确各期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和交付时间,满足道路、供水、电力、燃气、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接入条件。
此前,广州南沙已经推出全市首宗现房销售地块,地块要求房企承诺现房销售,同时强制落实“好房子”建设标准;还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减轻开发商资金压力。
中指研究院上海数据总经理张文静预计,更多城市将加快跟进出台执行细则,因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市场观望情绪有望逐步缓解。
责编: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