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渝华船务有限公司因不遵守信号显示规则被重庆海事局罚款24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巫山县渝华船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内河航行信号管理相关规定,被重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不遵守信号显示规则(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罚,该处罚信息已纳入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监管范畴,将对企业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处罚严格遵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流程均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相关公示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旨在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遵守航行信号规则,保障辖区内河通航环境安全有序。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巫山县渝华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996N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信号显示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121300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五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重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巫山县渝华船务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不遵守信号显示规则(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13001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50*******996N,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五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重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巫山县渝华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龚常超,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5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中路145号1幢2单元50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龚长江 | 25% | 12.75 | 2011-09-30 | - |
| 2 | 龚常超 | 25% | 12.75 | 2011-09-30 | - |
| 3 | 柴九江 | 25% | 12.75 | 2011-09-30 | - |
| 4 | 代宸田 | 25% | 12.75 | 2011-09-30 | - |
事件点评
本次重庆海事局对巫山县渝华船务有限公司作出的2400元罚款,是针对其违反内河信号显示规则的合规警示。该处罚虽涉及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实质资金压力,但直接暴露了其内部航行合规管理的疏漏,将督促企业完善航行操作规范,规避后续更严重的海事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