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凯翔运输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5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扬州凯翔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流程全部办结。
此次行政处罚将被记入扬州凯翔运输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扬州凯翔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YU7N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4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覆盖了涉事主体全维度合规信息:被处罚人为扬州凯翔运输有限公司,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4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YU7N,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环境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扬州凯翔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肖黄磊,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00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肖黄磊 | 100% | 50 | 2050-12-31 | - |
事件点评
此次扬州凯翔运输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较低,但属于合规经营警示信号。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可能影响其后续航运作业资质核验、招投标信用评级,也提醒企业需强化船员航行规则培训,补齐内河航行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