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宏远水运公司因船舶识别系统违规被常熟海事局罚款2400元 涉内河交通安全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相关违规行为,被常熟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官方渠道对外公示,相关违规行为涉及内河航行船舶的航行安全保障设备合规性要求,属于内河交通安全日常监管中的典型涉设备合规类违法情形。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水运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航行核验等环节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B101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10200022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常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0200022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B101,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本次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该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常熟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各水运经营主体,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船舶的安全保障设备日常运维要求,确保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关键航行辅助设备全程处于合规运行状态,出现故障第一时间向属地海事管理部门报备,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军各,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盛居路与旭升路交叉口东南角。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军各 | 66.6667% | 200 | 2026-01-07 | 2018-06-25 |
| 2 | 陈伟 | 33.3333% | 100 | 2026-01-01 | 2022-09-23 |
事件点评
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常熟海事局处以24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类处罚,涉及船舶航行安全基础设备运维疏漏。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现金流造成实质性冲击,但也警示企业需强化船舶航行设备的日常巡检与故障上报流程,规避后续出现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