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常熟海事局罚款2000元 海事监管严保内河航行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常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行秩序开展常态化监管的落地举措,相关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将对辖区内水运经营主体的合规航行意识形成正向引导。
该处罚决定作出于2026年9月30日,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适用法律条款明确,将直接计入该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B101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102000228-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常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02000228-2-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B101。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常熟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性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军各,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盛居路与旭升路交叉口东南角。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军各 | 66.6667% | 200 | 2026-01-07 | 2018-06-25 |
| 2 | 陈伟 | 33.3333% | 100 | 2026-01-01 | 2022-09-23 |
事件点评
南阳宏远水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及航行规则航行,被常熟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本次处罚金额较低,且公司系依据相关从轻条款被处置,整体对日常运营、现金流及业务开展影响十分有限。但该处罚属于合规警示,提醒公司需强化航行规则管控,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违法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