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部《条例(草案)》一审 和你住的房子有关
南京广播网
当江苏城镇化率来到76.2%,城市发展已经告别大拆大建的增量时代,转向存量空间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老旧小区怎么改?钱从哪里来?产权归集难怎么破?这些城市更新的“必答题”,江苏正在通过立法求解。
9月28日,《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此前,江苏已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城市更新18条、城市更新23条等政策措施。今年,城市更新立法被列入人大立法正式项目,有效推动江苏城市更新从“政策推动”走向“依法治理”。
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拆建改造,而是一项牵系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草案构建了 “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年度计划” 的完整实施链条。坚持体检先行,先找城市发展的短板痛点,再谋划更新项目,避免盲目上马。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大安全隐患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薄弱片区、影响历史风貌等区域,倡导小规模、渐进式、片区统筹的更新路径,同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衔接机制,让更新规划真正落地,实现科学有序有机更新。
老百姓的房子,老百姓自己拥有更多话语权。在老旧住房改造中,《条例(草案)》明确了物业权利人的主体地位,鼓励产权人自主参与更新,允许通过拆改结合、拆除重建等方式开展改造,充分尊重业主表决意见;当自主更新协议签约比例达到 95% 以上,政府应当优先支持;即便是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会得到充分沟通协商,保障知情权与参与权,让城市更新从政府 “独唱”,变成居民、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 “合唱”。
针对城市更新现实中的诸多堵点,《条例(草案)》拿出实打实的解决办法。不少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建配套,常常卡在容积率指标上,对此草案作出安排:对满足条件的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新增建筑规模可不受容积率指标约束;增设电梯、楼梯这类民生设施,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规划容积率,实实在在为民生改造松绑。产权归集也打开多元路径,既可以划转、收购、置换,也能够通过租赁等方式归集使用权,灵活盘活沉睡的存量不动产资源。
资金与土地,是城市更新能否走得远的关键。《条例(草案)》打出要素保障“组合拳”,在财政上推动符合条件项目对接国债、专项债,探索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更新;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土地供给更加灵活,依法推动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多模式并行,工业、商业用地可采用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存量土地用于发展国家鼓励产业的,还可享受过渡期政策,降低市场主体参与门槛,为吸引社会力量投身城市更新提供法治托底。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还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机制,明确各方合理共担改造成本、共享改造成果,把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穿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全过程,把城市更新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
【责任编辑: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