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鸿洋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一千元 海事监管严守内河航行合规底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济宁鸿洋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航运作业的海事合规核验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济宁鸿洋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9710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5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济宁鸿洋航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5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9710,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强化航行作业合规管理,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济宁鸿洋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丁德庆,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东风西路3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丁德庆 | 100% | 5 | 2042-10-13 | 2014-03-22 |
综合点评
本次济宁鸿洋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的轻微行政处罚。该处罚警示企业需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及时排查航行操作中的合规漏洞,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高额处罚,维护自身航运运营的合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