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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美房产诉金柏苑业委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11月2日开庭 厘清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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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建美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业主撤销权纠纷为案由,将上海市静安区金柏苑业主委员会列为被告,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1月2日14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分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06民初30613号,主审人为张某,本次开庭将围绕业主相关权益决议的效力争议展开司法审查,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小区业主与房产开发主体的权责划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建美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市静安区金柏苑业主委员会
案由业主撤销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2 14: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分部第十八法庭(康定路1111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30613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上海建美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静安区金柏苑业主委员会,案件属于涉小区业主权益的典型民事纠纷,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争议标的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后续庭审将围绕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相关决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侵害房产开发主体合法权益等核心焦点进行调查辩论,该案的审理也将为同类涉小区物权权益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建美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11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彭辰基,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实缴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433号地块。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美福发展有限公司90%900万美元1995-10-01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10%100万美元1995-10-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建美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起诉金柏苑业委会的业主撤销权纠纷,核心是对业委会相关决议的效力提出司法质疑。若胜诉,可纠正可能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违规决议,厘清开发主体与小区业主的权责边界,维护自身在项目中的合法物权权益。即便最终调解或败诉,也能借助司法程序明确争议边界,为后续同类小区权益处置提供合规参考,降低后续潜在纠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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