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祖浩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2400元 海事部门严抓内河航行安全规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徐祖浩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通航秩序合规性开展的常规监管执法行动,相关处罚结果已按规定完成公示,将对当事人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徐祖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8*******2354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4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徐祖浩,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4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2354,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船舶停泊期间按要求足额配备值班人员是保障内河通航安全、防范船舶走锚、碰撞等意外事故的核心基础要求,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合规义务,共同维护内河航运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徐祖浩成立日期2015年10月30日,法定代表人徐祖浩,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花园农贸市场内。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该起个人船舶停泊违规处罚,明确指向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法情形,严格依照内河海事相关法规作出2400元罚款,是海事监管规范内河船舶停泊作业秩序的常规执法动作,将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规避内河通航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水上交通运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