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贵阳日报官方微博
转自:贵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批复,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吸收合并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家机构),并承接7家机构相关债权债务。7家机构解散,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债权债务、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贵阳农商银行承继。
7家机构各营业网点改设为本行的营业网点(部分营业网点作撤销处理的除外)。7家机构原各项业务不受影响,产品服务不中断。涉及的存款、贷款、转账等各项业务正常受理,正常使用的银行卡、社保卡等无需更换,相关业务在本行营业网点均可正常办理。因本行吸收合并7家机构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业务系统等需逐步融合,预计陆续完成。融合完成前,部分业务办理时暂时显示原机构名称,不影响客户正常办理业务,系统融合完成后使用新的机构名称。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