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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物产物业诉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9月30日开庭将厘清服务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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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东方物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关事宜参与庭审,该案被告为陈某,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9月30日9时00分,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事项将由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张某,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涉诉双方在物业服务权责、相关费用结算等方面的权益界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东方物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陈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09-30 09:00:00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二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4613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上海东方物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案件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民事案件,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相关程序开展审理,该案件的后续推进也将为当地物业服务领域的合同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实践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东方物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红富,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3人,注册资本7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00号601-D-1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欣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7.1053%5102043-01-31
上海浦东新区沪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9.7368%1502009-07-08
上海一方物产有限公司13.1579%1002009-07-08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东方物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将明确双方物业服务权责与费用结算边界,既有助于公司梳理规范日常物业服务流程,也能为其后续同类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进一步夯实公司合规运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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