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公告
齐鲁晚报
时间交付范围(协议楼号)
9月30日8:30-9:103号楼1单元02室、1单元03室
9月30日9:20-10:203号楼1单元04室、2单元01室
9月30日10:30-11:103号楼1单元01室
9月30日11:20-11:403号楼2单元04室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征收项目回迁居民: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征收项目住宅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计划为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居民办理回迁手续,现将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安排:2026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
(二)办理地点:历下区姚家街道华龙路尊御府售楼处1楼。
(三)所需材料:
1.《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银行储蓄卡(交纳房屋差价款、房屋维修资金、物业费等,仅限借记卡);请提前确认各项应缴费用金额,并关注所持银行卡的单日/单笔交易限额,如需调整限额,请提前联系发卡银行办理,避免因限额问题影响现场办理;
4.被征收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含产权共有权人),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授权委托书》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二、临时安置费发放截止时间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征收项目回迁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截止日期至2026年9月30日,逾期未办理回迁安置入住手续的居民不再计发临时安置费。
三、注意事项
1.请回迁居民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回迁入住手续,办理回迁手续同时一并结算安置房差价款;
2.为保障现场秩序,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每户原则上限定2人进入回迁现场,非回迁居民禁止入内;
3.因特殊原因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另行通知回迁手续办理时间。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