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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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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访网数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程序和决策流程,保证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细则明确,总裁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公司实行总裁负责制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总裁办公会议是总裁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在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合同权限方面,总裁有权审批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测试任何一项比例均低于10%的交易事项,以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测试任何一项比率低于5%的交易事项(涉及发行公司股份为交易代价的股份交易除外);有权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三十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三百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下的关联交易。总裁应根据董事会要求报告公司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公司盈亏情况、重大投融资项目进展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本细则由总裁负责制定、修改,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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